为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日前吉林省环保厅组织各城市开展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工作,并将最终结果上报当地政府颁布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国家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日前,吉林省环保厅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完成了《吉林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定》,并组织全省噪声领域部分专家、各市(州)环境局及厅有关处室相关工作人员对该技术规定进行论证,之后将技术规定下发到各地,指导各地进行噪声区划编制工作。
吉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环保厅已经组织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各地噪声规划编制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噪声规划技术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由长春市和吉林市的噪声区划编制人员介绍当地的编制经验。
据悉,吉林省环保厅将对各地编制的噪声区划进行审核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各地环保局将最终噪声区划结果上报当地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