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长春市对房地产市场秩序将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检查有群众投诉或举报的商品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违法违规等情况,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自今年8月上旬开始至年底结束,整治的内容为依法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规划和土地使用手续不全、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重点查处项目资本金不足、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商品房未经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采用预订或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收取各种款项的行为;重点打击一房多售、虚构销售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信息、虚报商品房销售进度、恶意哄抬房价、不按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通过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不按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及时登记备案等行为;加强预售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用于项目的工程建设。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