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吉林省分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应做好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吉林省“新三农”、“大三农”,优先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紧紧抓住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上下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村等组织的社员,支持规模种植、畜牧业、棚膜经济、杂粮杂豆、烟草特产、人参、食用菌、中药材、花卉林果、农副产品加工和粮食收储等10大农业产业链的中高端农户给予支持。
二是加强对吉林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不断丰富农田水利贷款有效抵押担保方式,积极探索以项目未来经营收益权,土地使用权、大型水利设备等作为抵(押)质物,并结合企业保证、政府担保、农民联保等多种抵押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县域支行要以抓“小项目和个体农户”为主,加大“五小水利”工程和农户田间水利加固与改造的信贷投入。有条件的县域支行可创新开办农田水利设施“按揭”贷款业务,形成多层次的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格局。
三是加强对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尽快制定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创新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探索以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为质押物发放贷款,综合运用“信贷+担保”、“信贷+财政补贴+保险”等多种融资工具相配合的融资模式。
四是加大对吉林省“大农机”发展的支持。扶持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基于仓单、存货、动产、商标权、专利权、依法可转让股权等权益质押贷款业务。通过财政直补、农机补贴等形式,为农机专业化合作社发放农机购置贷款;研究利用合作社的大型农机具做抵押的信贷产品,满足合作社开展代耕、代收、机械维修等方面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结合农机购置财补政策,加强信贷资金与财政补贴的协调配合,通过发放农机小额贷款、农机抵押贷款,以及通过农户财产抵押、合作社及龙头企业担保等多种方式,促进中小型农机具的推广普及,不断改进农户购机的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