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措施,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安排的必修内容。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开展廉洁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开展批评教育,落实分级谈话责任,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教育提醒。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传承优秀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发挥文化馆、纪念馆和廉政教育基地等的作用,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家庭、社区和农村“六进”活动,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培育良好的民风社风。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加强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建设,各级主流新闻媒体要开办好反腐倡廉宣传专题、专栏等,主动发声,掌握舆论主动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网上宣传,打造网络、微博、微信相互结合、共融互补、交相辉映的网络宣传格局。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严肃宣传纪律,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惩治腐败制度,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修订完善有关纪律规定;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案件审理、案件申诉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举报人奖励制度。健全预防腐败制度,制定完善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益冲突、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三重一大”制度,健全执行、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随意变通、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