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奔
随着农历新年一天天临近,家住经开区的韩女士一家却在犯愁。17日,韩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卖了7年烟花爆竹,因为今年市区禁燃,去年剩的50箱烟花爆竹不知该如何处理,一万多元本钱该怎么收回来?
今年四环以内禁燃了
卖剩的烟花爆竹咋处理
韩女士和丈夫平时靠打零工生活,大女儿读大二,小儿子才8岁,日子过得一点儿不宽裕。“每年都指望着卖烟花爆竹挣的这笔钱,日子过得好一点儿。”韩女士称,她卖了7年烟花爆竹,生意好的时候能赚2万元左右,平时能赚1万多元,去年生意不太好,剩了价值一万多元钱的货物。
“孩子放寒假回家了,一听说今年不让卖烟花爆竹了,这几天四处打工想挣点儿钱,减轻家里的负担。”韩女士称,不让卖烟花爆竹她就少了一份经济来源,而且烟花爆竹属于特殊商品,不让卖的话,剩的货物怎么处理?年关将近,她越来越着急。
能否办零售证暂无消息
烟花爆竹存放点挺着急
“四环以内不让放烟花爆竹,如果想到四环以外去卖的话,没有零售证也不能卖啊。”为尽快把积压的烟花爆竹处理掉,收回本钱,韩女士最近每天都往烟花爆竹批发点打电话咨询零售证的事。“往年这个时候都开始办证了,由烟花爆竹批发点通知我们,最近我天天问,都没有办证的消息。”韩女士称,她家去年卖剩的烟花爆竹就存放在批发点,现在这些烟花爆竹成了烫手山芋。
记者就此咨询了该烟花爆竹批发点的负责人冯晓红。冯晓红表示,她也为这事着急。“在我家存放烟花爆竹的有百余人,多的1万多元的货,少则几千元的货。”冯女士称,每年这个时候各区开始通知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证的事,有的已经开始培训了,但今年一直没消息,不知道还能不能办。“在我家存货的烟花爆竹零售商着急,我们批发点也着急。”冯晓红称,按规定,在批发点存放烟花爆竹的期限是到农历小年之前,如果办不了零售证,到日子了真不知该怎样处理这些烟花爆竹。
去年437个零售摊点
积压了不少烟花爆竹
去年8月6日,我市开始施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四环路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去年春节期间市区范围内零售摊点总量为437家,其中“一环路”以内有51家,“二环路”至“四环路”之间有386家。如果按照437个零售摊点来计算,每个零售摊点积压烟花爆竹价值1万元左右,保守估计积压烟花爆竹总价值为400余万元。
市民建议去农村卖
减少零售商的损失
自“禁燃”规定出台后,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市区已无迹可寻,一些零售商只能把摊点向农村转移。
“城区不让放烟花爆竹,那就去农村卖好了。”市民张诚表示,对于“禁燃”他很支持,对于靠卖烟花爆竹为生的这些商贩,他建议把市场转移到农村去,尤其是手里还有剩货的可以去农村卖。
韩女士打算先把去年剩的烟花爆竹卖了,把本钱收回来,再琢磨做点儿别的生意,可如果办不了零售证,想去农村卖也不行。
“一万多元的货款对我们来说是一笔大数目。”韩女士希望政府出台有关政策,低价回收这些积压的烟花爆竹,减少他们这些零售商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