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讯在省十二届人大第十七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厅长在会上作了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的议案》的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5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126亿元(以下简称新增债券),其中一般债券110亿元,专项债券16亿元。
按照国家对新增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的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暖房子”工程、普通公路建设、铁路建设征拆、重大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及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关于债券发行工作,省财政厅成立了政府债券发行领导小组,制定了《2015年吉林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按照《方案》确定的程序和步骤,选定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制定债券承销管理办法、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政府债券招标发行等相关制度。
(记者 李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