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市检察院牵头办理兴化市交通部门有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同时,这张法网也相继在姜堰、泰兴等地撒开。
姜堰市检察院调阅了被拆解姜堰籍船舶原始档案及拆解档案,逐一将两份档案中的船舶照片进行比对,初步筛选出不是原船原证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找船舶所有人调查取证,在较短的时间内查证了200多万元的损失,于2010年5月10日将姜堰市交通局运管处傅保宇等三人确定为玩忽职守犯罪嫌疑人,并先后并案查处了杨华春等5人诈骗犯罪。2010年11月23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傅保宇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泰兴市检察院则另辟蹊径,将拆解信息汇总表与近年来船舶过闸收费记录进行比对,发现名义上已经拆解但实际上仍在营运中的船舶,大大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最终于2011年1月18日将泰兴市交通局运管处洪宇等2人确定为渎职犯罪嫌疑人,另并案查处纪书灶、江城等3人诈骗犯罪。
至2011年4月底,泰州市检察机关查办的船型标准化领域渎职及诈骗犯罪的23人中,已有20人先后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泰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洪宇等2人玩忽职守犯罪案及江城诈骗案已经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