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湖,一个小朋友将荷叶当成遮阳帽。 宋峤 摄
这几天,西湖又要开卖荷叶和莲蓬的消息在网上流传。据悉,这是当地人最“夏天”的一件大事。不少南京网友忍不住发问:为什么玄武湖的荷叶和莲蓬不卖呢?
其实,很多老南京人有盛夏吃荷叶粥的习俗。“现在没有新鲜的荷叶,想要吃上一口还真不容易。”昨天,南京市民李女士笑着说,虽然公园里满眼都是荷花,但除了“偷”两片荷叶外,还真不容易买到这玩意。那么,南京的玄武湖和莫愁湖都是产荷叶和莲蓬的“大户”,是否也能像西湖一样,将新鲜水嫩的荷叶、莲蓬来个随摘随卖呢?扬子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扬子晚报记者 杨娟 实习生 李佳俐 栗仪
玄武湖
不卖荷叶,只卖莲蓬
——为什么呢?
清朝和民国,玄武湖荷叶曾有“专卖权”
清朝:玄武湖荷叶收入“一千余金”
“清光绪初年,玄武湖荷叶是有‘专卖权’的,一度成为南京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玄武湖营销策划部部长詹宁介绍说,清同治三年(1864),太平天国战败后,清政府设立“善后局”,玄武湖就由善后局进行管理。在光绪四年(1878),官方明确规定“凡后湖人民只准卖荷叶,不准卖藕;而沙漫洲、七里洲、莫愁湖等处只准卖藕,不准卖荷叶。”
史料显示,根据记载,光绪二十七年(1901),玄武湖的荷叶收入“一千余金”。
民国:玄武湖荷叶上升为“官叶”
民国时期,也曾经多次重申过玄武湖荷叶的这种专卖权。如1928年1月9日,官方发布布告称:“今公安局通令各区署、各城门稽查所,市内只准行销玄武湖荷叶,他处私叶不得在市内销售,以保护玄武湖荷叶的行销专利之权。”此时,玄武湖荷叶的身份已经上升至“官叶”,其他区域的荷叶则沦为“私叶”。
据介绍,当时玄武湖的荷叶由湖民负责,他们首先得向官方购买“采摘券”,才能取得下湖采叶的资格。不过,湖民所得利益极少,只能提取采叶总额的十分之二作为手工费,其余均得上交。玄武湖荷叶的这种“专卖权”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才告终止。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用荷叶包卤菜很清香
詹宁说,新中国成立后,玄武湖荷叶依然热销,由承包湖面的湖民负责采摘、销售。“我今年五十几岁了,至今都记得小时候荷叶粥,还有打开荷叶包的盐水鸭,真的很香——当年荷叶用来包卤菜和酱菜,像现在的塑料袋。”他笑着说:那时候的荷叶也很便宜,12张为一铺,卖5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