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龙头”,拉动产业快速发展
产业龙头、龙头型批发市场拉动产业发展,是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明显特征。
海安县大公镇2万多农户,养羊农户一万多户,年饲养山羊20万头,人均20头;全镇2.6万亩桑园,蚕农1.8万户。去年该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1500元,其中养羊、养蚕两项收入占比高达60%以上。副镇长仲广桐告诉记者,当地农民养羊致富得益于该镇有一个全国最大的山羊市场——江苏大公山羊市场,目前年成交山羊180万头,年交易额15亿元;养蚕则得益于当地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鑫缘集团的“包销”。
目前,全省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436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农户980.57万户,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农户增收总额240.24亿元。据统计,全省共有42家较大规模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分别形成粮油加工、畜产品加工、果蔬加工、水产品加工、茶叶和蜂产品加工等五大主导产业,均已成为当地的富民产业。
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两年超城镇
2011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首次超过10000元,达1080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1.9%,收入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城镇居民。预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5%左右,有望继续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468万农村贫困人口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全部实现脱贫。
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统计数据,2011年我省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全年人均纯收入的53%。这得益于近年来我省出台并实施农民创业就业制度和为农民创业致富服务的一系列政策举措。目前,全省2/3农村劳动力已转向非农产业,全省返乡创业农民每年新增3至5万人,创业就业已成为江苏农民最大的致富工程。
经营性收入的提高,与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密不可分。近年来,各级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补贴农业的力度明显加大。去年,我省用于“三农”补贴、奖励项目的省级支付就达102亿元,土地流转、拆迁补偿标准也进一步提高。
农民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同样离不开惠农政策的实施。去年江苏苏北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较上年标准提高35%以上,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已实现农村低保执行标准与城镇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