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近日,江苏省金湖县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该县开展的“城市交通与文明同行”活动,制定出台了《城市公共客运行业记分考核办法》,以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由于目前出租车、公交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很多不规范经营行为得不到相应的处理,也给乘客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金湖县交通部门于近日制定出台了《金湖县城市公共客运行业记分考核办法》,对出租车、公交车车容车貌不整洁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不使用文明用语的、出租车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以及隐匿乘客财物等54种不规范经营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扣分,同时对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给予加分,年内根据两种记分相抵冲后的扣分情况,以20分为基准分,20分以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20分以上每增加5分停运学习一天,总分达50分以上的,驾驶员将在一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同时,扣分处理情况还将作为《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之一。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记者蒋爱中 通讯员 邱忠柱 闵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