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推出优惠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2013-04-17 17: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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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上午,常州召开2013年常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或创业可享受的补贴和扶持,其中包括,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同时带动2人以上大学生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就业

到小微企业工作有培训和社保补贴

今年,常州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小微企业就业,并将给予专项扶持。2012、2013、2014年三届当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工作的,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常州各辖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将从今年6月份开始受理。其中,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取得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3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的毕业生,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测算企业缴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预计人均每年7000元左右。这些补贴将给予小微企业,由其帮所聘用的大学生缴纳培训费、社保费。

创业

自主创业可享受四项扶持政策

从现在起到2015年,常州市将对大学生创业给予四项政策扶持。

1.一次性开业补贴。参加市人社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的大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开业补贴,标准为每人(以工商登记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准)补贴2000元。

2.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同时带动2人以上大学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每户按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3.创业租金补贴。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为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20平方米—50平方米经营场地的,可申请创业租金补贴。两年内按每户每年18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9000元。

4.创业社保补贴。大学生在常州本市创办企业,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新招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企业社保补贴,企业缴纳部分均由财政补贴。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按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

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也可得到扶持

据介绍,近期常州市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将启动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驻常高校全日制在籍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在常州市范围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的毕业生,均可参加。

大赛中的获奖项目,不仅可享受相应的奖励,还可享受相应创业扶持政策。目前,大赛报名工作已经启动,参赛人员可到常州大学学生处,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今年5月份还将启动首批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申报评审工作,各类新建或已建的创业中心、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符合条件的均可向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报。

经认定的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常州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其中规模较大、产业布局较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有相当社会认可度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通讯员 陈嫦青 杨可可)

实习编辑: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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