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作为我省保障性住房的重点工程,今年全省将全面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到今年底,将有10.22万户、近35万棚户区居民迁入新居。
“十一五”期间,我省共改造棚户区1775.4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楼2685.4万平方米,先后有45.92万户居民迁入新居。但由于我省工矿企业较多,仍有零散棚户区没有改造。今年,我省提出要打一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 “歼灭战”,全面完成468万平方米、10.22万户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据省住建厅介绍,对这些棚户区的改造,将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商业化运作、房地产综合开发的方式加以推进;同时,要与推进城镇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充分考虑居民的居住和就业问题,采取原地安置与异地安置的方式,引导偏远地区的人口向县城、中心镇集中。
棚改居民安置用房将优化规划设计方案,提高居住品位,做到套型设计科学合理,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并按照国家要求,控制套型面积。新建安置小区将做到规划布局合理,立面美观,整体协调,不但建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还要有商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以确保回迁安置居民能够住得舒心,生活便利幸福。
省政府已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状,要求各地3月末前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4月份全面开工、年底全面竣工,并做好居民回迁、配套设施建设。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