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韩雪颖)12月11日,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通报了11月份辽宁居民消费价格变化情况。1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0.9%;食品上涨1.7%,非食品上涨0.9%;消费品上涨1.1%,服务项目上涨1.3%;工业品上涨0.6%。
从所调查的居民消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走势看,食品价格上涨1.7%,涨幅比上月回升0.5个百分点,其中:鲜蛋价格上涨22.4%,鲜果价格上涨14.4%,粮食价格上涨3.5%,水产品价格上涨1.4%;鲜菜价格下降10.9%,猪肉价格下降6.6%。衣着价格上涨2.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1.8%,居住价格上涨1.2%,烟酒价格上涨0.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0.2%;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与上月持平。
11月份,在辽宁CPI 1.2%的同比涨幅中,翘尾因素约占0.5个百分点,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占0.7个百分点,比上月增加0.3个百分点。从环比看,11月份,辽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1%。食品上涨0.8%,非食品与上月持平;消费品上涨0.5%,服务项目下降0.2%,工业品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