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15年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12月10日凌晨,我省锦州市义县九道岭大屯村锦阜高速公路上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运输鞭炮的货车起火爆炸,引发20余辆车相继起火,爆炸声延续了4个多小时。所幸的是,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此前,今年全国已经发生了湖南省醴陵市浦口南阳出口鞭炮烟花厂“9·22”重大爆炸事故和我省朝阳市北票五间房镇刘家沟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11·6”爆炸事故等6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暴露出企业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原材料等安全隐患问题。昨日,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我市今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工作即将开始,必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记者采访了解到,日前,市安监局在总结历年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大连市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范围,要求各地区安监部门在“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做好零售点的审批销售工作,严格准入、控制总数、区域管理、属地监管。
《通知》强调,元旦、春节双节将至,全市要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工作,严防A级、B级产品流入市场。要加大“打非”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特别是对原生产企业的厂(库)房,要进行地毯式检查,防止其利用废弃厂(库)房组织非法生产、储存。强化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控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努力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我市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平稳,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节日。
(记者巴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