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来连求职者张明伟来到金州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递一封感谢信,感谢监察大队为其追回被中介公司收取的1200元中介费。
11月6日,金州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案件,投诉人张明伟诉大连金州新区某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后未能为其安排工作,但所收费用却迟迟不肯退还。经调查得知,投诉人在网上看到招聘信息,来到大连后被带到中介公司接受面试并收取中介费1100元,中介公司承诺第二天为其安排工作,但第二天不仅没有安排工作还收取了20元的打车费和80元的服装押金。投诉人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但中介公司态度蛮横,甚至威胁求职者。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刻向被投诉的中介公司展开了调查。由于投诉人没能收集交费的相关凭证,又曾遭受到中介公司恐吓,不敢与中介公司面对面进行交涉,该中介公司又矢口否认收费行为,调查遇到困难。但是通过多次现场搜集证据,制作询问笔录,在掌握中介公司违法行为的第一手资料后,中介公司终于承认收取求职者张明伟合计1200元费用,但并未为其安排工作,所收费用也尚未退还。监察人员依法责令该中介公司退还张明伟1200元中介费。
周玲 钱中瑞 记者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