酵米面是我省农村较为常见的食物,一般是将玉米面放于水中浸泡,使之发酵做成酵米面,可制作成酸汤子、酵碴子、格格豆等。3月4日,省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提示公告,酵米面类食物易引发食物中毒,我省百姓应停止食用。
酵米面在长达10至30天的发酵过程中,极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毒性很强的米酵菌酸和毒黄素。其中,米酵菌酸是酵米面的主要毒素,它的耐热性强,经100℃煮沸甚至121℃高压高热也不被破坏,所以无论制成何种食品、采用何种日常的烹调方法都不能破坏其毒性,此类食物中毒发病急、病情严重、发展迅速,病死率高达40%至100%,且至今尚无特效的治疗方法。
食用酵米面中毒潜伏期为2至24小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等。体温一般不高,少数病人于发病后数小时有中等程度发热。继续发展实质脏器将受到损害,出现黄疸、肝脾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等症状。
省食药监局提示,出现中毒症状后要立即停止食用,马上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咽喉部催吐,并进行洗胃和导泻,尽早尽快地排出毒物。凡吃过同种食物的人,不论是否发病,都应到医院检查对症治疗。同时省食药监局提示百姓不要制作、食用酵米面类食品,尽量戒除这种不良的饮食习惯。生产企业应严格把好工艺关键过程的杀菌关,防止玉米浸泡过程中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