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5年后,沈阳市社会养老床位数量将达到每千名老人35至40张;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将覆盖所有城市社区……《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
《意见》提出,沈阳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对达到规定标准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市按核定床位给予建设补贴。其中自建的,每张床位补贴1万元;租赁建设的,每张床位补贴6000元,补贴资金分5年拨付。对已运营并达到星级标准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类),按照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年每人1200元的运营补贴。建立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对60周岁以上的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政府给予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55元补助标准执行。
《意见》要求,城镇新建小区级及以上规模的住宅项目,要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配建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使用。民政部门、街道或乡镇则全程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验收。
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