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渴随便拿瓶酒喝 竟是价值9100元拉菲
被判盗窃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1万元
王某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因为偷喝一瓶酒摊上大事儿。
原来,王某喝的不是一般的酒,而是一瓶2004年的拉菲,价值9100元。
昨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此案判决结果,王某因盗窃被判处拘役1个月20日,并处罚金1万元。
33岁的王某是吉林来沈打工人员,在沈阳一家五星级酒店上班。
2014年8月20日6时许,王某在酒店上班时,到位于28楼的餐饮部厨房去找摆桌布,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却折腾的有点口渴。他看到冰箱里有葡萄酒,虽然冰箱门用链子锁着,但还是留了个缝隙,能把酒从缝隙里拿出来。
王某就伸手从冰箱里随便拿出一瓶,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酒,就见瓶上写着干红红葡萄酒,“我拿着酒去找一起干活的人,问这酒平时卖多少钱,那人说没有多少钱,我就把酒喝了,把酒瓶子扔到垃圾箱里了。”
王某没觉得喝甁酒会有什么大事,心想大不了就给个酒钱。没想到半个月后,酒店的人找他,他才知道喝的那瓶酒是2004年的拉菲红酒,价值9100元。
2014年11月13日,王某涉嫌盗窃犯罪被警方抓获,随后被取保候审。今年1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昨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判决结果,王某一审被认定犯盗窃罪,判处拘役1个月20日,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