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辽宁省招考办发布了《军队院校招收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相对于2006年颁发的体检标准,新标准增加了腰间盘突出、强制性脊柱炎等8个检查标准,放宽了身高、体重、视力等16项检查标准,完善了传染病等20项检查标准,取消了7项检查标准。此外,与往年相比,今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条件有所调整:年龄要求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以8月31日为界计算),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