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日前透露,截至目前,已经收到外商投资电信业申请29份,均为申请电信增值业务;而还没有外资申请设立合资公司运营话音、数据通信业务的。
某基础电信运营商一营业厅
根据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外经贸处处长王建朝的介绍,在这29份申请中,已经通过审定的有14份,已经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5份。
今年底,我国将开放电信基础业务。按照现行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我国对增值电信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对外商投资的电信企业,要求外方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中国联通集团在2004年4月引进韩国SKT共同投资联通时称,这是我国加入WTO后首家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经营手机铃声、图片、游戏、聊天、娱乐等下载业务。
王建朝表示,目前信息产业部非常重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设立审批的相关工作,包括对原有法规进行补充,电信业对外资的准入已经变得更加宽松。据介绍,与此前相比,目前信息产业部允许外资电信企业通过并购境内企业的方式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也允许已经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申请经营电信业务。
已经通过上述方式进入我国的外资增值电信业务企业,包括香港天图和美国微软等,其中前者通过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手中收购北京鸿联九五的部分股份,而后者在去年与上海联和合资成立了美斯恩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尽管已经放宽了外资进入电信增值业务的限制,但是在基础电信领域,我国仍然采用比较严格的限制。根据我国对WTO的承诺,2006年底,外商可以通过设立合资公司等在国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持股比例最多不得超过49%。
基础电信业务主要包括固定电话的市话和长途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因特网数据业务、国际通信基础设施业务等,在国家经济中具有战略性地位。我国的基础电信业为国家所控股。
不过,目前外资更多的是通过投资我国基础电信运营商海外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参与到我国基础电信业务,比如沃达丰就购有中国移动的股票,而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的股东中也有外资的身影。今年6月,韩国SKT购买10亿美元中国联通2009年到期可转换债券,借此参与到联通的CDMA和国际漫游业务的运营。
对于外资更愿意投资国内电信运营商股票而不是申请组建合资公司参与基础电信运营,业内分析人士认为,49%的外资持股底线让外资却步,因为基础电信业投资巨大,投资风险较高,这使得我国的基础电信业务市场暂时不具备为外资大规模投资的价值。也有分析人士指出,从各国电信发展史看,在本国有主导运营商的情况下,外资成功进入的案例很少,基础电信网的投资是天文数字,就算对外完全开放,外资也会非常谨慎。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