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所谓的民意强奸民意”
目前尚无证据证实听证会上到底有没有“托儿”,或者有多少“托儿”,但此番讨论却撕开了中国听证制度的一道裂口。近年来风靡各地的听证会,人们常用“逢听必涨”这样的词进行无奈的调侃,其背后,是公众对听证制度的不信任。
即便是“感觉自己被网友误解”的廖冰虹也认为,一些听证会“水得很”。有时候听证会结束后,工作人员会递上一份他在会上的发言记录,他一瞅,发现自己的很多反对意见被删除了。
“我一提疑问,对方就说:哎呀,廖老师,理解一下嘛。”廖冰虹说。
他也亲眼看到,组织者会向记者提供一份新闻通稿,希望记者统一报道口径。
有的听证会则成了一些政府部门行使权力的工具。在一个拆迁案例中,一块地上的20多户人家被政府各个击破,纷纷迁走,只剩下一户人家孤零零地立在那里。这户人家向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敏求助。后来当地政府开了一场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拆迁公司、社区的人前来听证,彻底孤立了张敏的当事人。更让张敏感到意外的是,听证会还没开完,有关方面就拿着听证结论让当事人签字确认了。
“披着合法的外衣,借所谓的民意强奸民意。这就是部分听证会的真实面目。”张敏说,“听证制度是一部好经,可惜被一些人念歪了。”
一些专家认为,现行听证制度的一个重大漏洞,就是听证代表的选拔程序。
“参加了23次听证会,说明她是‘听证专业户’,而不是听证代表了。”听说胡丽天的案例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感到很意外,“在我看来,能参加两次听证会,都够多了。”
周伟的观点是,一个人参加过一次听证会后就不要参加第二次了,“成都市1000多万人口,怎么会选不出不同的听证代表呢?完善制度其实很简单,就看政府愿不愿意去做。”
有人提出现在公众参与的热情不高,报名的老是那些人,抽签也没有意义。周伟表示,从根源上考虑,这还是一个程序问题。
“为什么民众不愿意参加听证会?是因为公众意见被采纳的几率太低,很多人觉得参加了也没有意义。扭转这种局面,需要靠设计合理的程序,让公众觉得参加听证会有意义。”周伟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刘飞宇还建议,要培育规范、独立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由于个体的认识有限,有时候难以提出有价值、建设性的听证观点,而一些行业性的组织则可以把有关问题研究得更加透彻。
现今,规范的听证制度缺失,导致一些听证会的效果完全取决于组织者的理念。在张敏看来,2010年10月28日举行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就是一次成功的听证会。
由于此前接受央视采访时表达了明确的反对意见,四川省法制办特邀张敏参加听证会阐述反对观点。后来,因为草案中关键条文存在漏洞,有关部门没有通过这部地方法规,而是选择继续完善。
“但如果组织者不是这样的理念,而是找一群‘托儿’来参加听证呢?结果也许就不一样了。”张敏说。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