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提供的罚款单。
“协警没有执法权,只有在具有执法权的交警带领下才能对违章车辆开罚单,且现场不得少于两人在场。根据有关规定,在三个小时内开两张罚单也是不合情理的。”家住四川省达州市的万女士不解愤懑地告诉记者。
日前,万女士前往达州市宣汉县办事,途径县城老车坝附近时,万女士看到此处停了20余社会车辆、警车、机关车辆后,便“放心”地将自己的车停在此处前往办事。
三个小时后,万女士办完事后欲驱车回家,遂发现自己车的左右雨刮器各夹了一张罚款单。事后,万女士到附近岗亭找开罚单的协警对质。“我在开填第二张罚单的时候,没有看见第一张,当填好了后才发现,也就只有放上去了。”协警如是回复万女士。
车主质疑
万女士告诉记者,协警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的警察带领下,协助警察做一些事务性的工作,正常执法应当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方可,且现场不得少于两人在场。在几个小时内车未移动被贴两次罚单也是违规的。
另外,该罚单上标明,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第65条,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第65条之规定: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罚单上的条款与此次违章牛马不相干,万女士百思不能其解。“非执行公务的警车能停于此难道是特权使然,目的就是为了钓鱼执法?为什么是由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协警开罚单?按照第65条规定我并没用违章!” 万女士疑问到。
网民热议 力挺车主曝光
万女士将自己的遭遇贴在了某论坛上,立即引来众多网民关注。有网友建议万女士开微博对此事进行曝光,也有网友评论,“适用法律错误,适用程序错误,可见部分执法者并不懂法,开出的一张‘法盲’罚单。”
记者浏览该论坛时发现一条署名为“宣汉交警”的回复,其上称:“根据目前职责分工,宣汉县城区交通秩序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负责,交警大队已将此情况函告了交巡警大队。一直以来,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都严格要求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今后的工作中非常欢迎网友对宣汉交警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职能部门解释
记者拨通了万女士所提供的宣汉县交警大队队长孙俊的电话,孙俊在电话中证实了论坛中“宣汉交警”的真实身份,帖子为宣汉县交警大队所回属实。当记者问及“协警开罚单”、“罚单条款引用错误”等问题时,孙俊谢绝了回答。“我已经说过了,这不是我们交警大队的执法范围以内,这是县交巡警大队所管辖的范围之类。这事不由我们管,我也无法多告知。”
当记者又问及交巡警大队是一个什么职能的部门,有无执法权时。孙俊说,这个是县政府、县公安局批文允许设立了的,具有执法权力,和我们交警大队是平级单位。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