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31)日获悉,根据四川省工业化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的《关于申报工业经济示范强县(市)建设试点(第一批)的通知》,将从即日起启动全省工业经济示范强县(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要求申报县(市)必须满足“近三年工业年均增速10%以上”等申报条件。
根据要求,四川省工业经济示范强县(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求申报县(市)符合《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属于重点开发区,或拥有重点开发的点状城镇区域;工业经济规模大,工业对县域经济贡献较高,其中2013年工业增加值平原地区县(市)要达到110亿元以上,丘陵地区工业增加值要达到100亿以上,其他地区县(市)工业增加值要达到80亿以上;近三年工业年均增速10%以上。
同时,要求申报县(市)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主导产业占县域工业总产值的15%以上。产业集聚集约水平高,建有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或县域园区列入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培育计划。并且具有一批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有一批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在建或竣工产业项目。(记者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