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世界文化、自然、地质三重遗产泰山脚下的泰安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实施。
泰安市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城市依泰山而建,山城一体,城市发展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历史遗迹保护较好,自然风光雄伟壮丽,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和独具特色城市风貌。
如何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山和城的关系,泰安市市长李洪峰告诉记者,泰安市未来城市规划的编制,是在研究城市发展历史和传统风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泰山与泰安的关系。李洪峰指出,泰安的城市发展必须是在保护好泰山文化与自然的前提下来考虑,必须是在凸显泰山文化特色来设计,必须是在考虑人与自然和谐持久发展来谋划,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都不得进行。他希望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加强对泰安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在谈到实施新的《总体规划》时,李洪峰指出,要充分认识国务院批复实施《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意义。《总体规划》明确了泰安今后十年大发展、大变化的新思路、新目标、新蓝图,为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引领强市名城建设提供了极其重要的保障。《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获得国务院批准实施,对于充分发挥泰安旅游和文化资源优势,加快旅游经济和服务业大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泰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洪峰强调,要按照国务院的批复要求,依法严格实施《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市规划部门要坚持原则,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要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规划部门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泰安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