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0月29日讯(记者刘进)近日,菏泽一男子在城区华英路某迪吧喝酒时,顺手偷走了一部价值4200元的手机,但由于心里害怕,离开时将手机扔到门口路边的绿化带内。但该男子还是于10月27日,因涉嫌盗窃罪于被菏泽开发区警方依法提请逮捕。
迪吧内盗窃价值4200元手机,男子被逮捕
10月22日凌晨2时许,周某报警称其在菏泽城区华英路某迪吧内与一群朋友喝酒时,丢失了一部手机,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邓某有作案嫌疑。
民警将邓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和指纹比对后,确认邓某为盗窃嫌疑人。经物价部门价格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4200元。
10月27日,邓某因涉嫌盗窃罪于被菏泽开发区警方依法提请逮捕。
逃跑时因害怕扔掉手机,曾有犯罪前科
据犯罪嫌疑人邓某交代,10月22日凌晨2点左右,他与朋友高某到华英路某迪吧一个卡包内和高某的朋友喝酒,当时同在卡包内的有七八个人。
“其他人都去台上跳舞,卡包内只剩下我和高某,我看卡包内的沙发上有一部黑色的三星翻盖手机。”邓某表示,趁高某不注意,他顺手将黑色的三星手机拿在手里,随后从酒吧的后门走了。
邓某表示,在走出酒吧的时候,他以为有人看到了自己,由于害怕,就将手机扔到门口路边的绿化带内。
据悉,邓某系菏泽市牡丹区人,2008年3月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浙江绍兴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2010年7月份减刑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