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口正在向外排污(网友提供)
平邑县环保局:食品厂已被强行断电,树木枯死非罐头厂外排污水
随后,齐鲁网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平邑县环保局,平邑县环保局向齐鲁网出具了一份《关于平邑县仲村镇北仲三村泉鑫罐头厂非法排污致树木死亡问题的查处情况报告》的文件,就李先生反应的情况作了说明,泉鑫食品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污水处理设施也未建成,现已对该厂进行强行断电。树木枯死属河水浸泡所致,无直接证据证明系罐头厂外排污水所致。
据了解,平邑县环保局在得知李先生反应的情况后,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查处。
“经查,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仲村镇北仲三村,法人代表为李某。2014年6月30日执法人员在对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便投入生产。针对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7日之前补办环评手续。
2014年7月7日执法人员对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环评补办情况进行检查,该公司逾期仍未补办,对此我局对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在接到我局之处罚决定之后停止了生产。
此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多次督促,但该公司仍未递交相关材料补办环评手续。为督促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加快整改进度,我局于2014年10月8日上报县政府建议对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县电力管理办公室于2014年10月9日下达断电通知并采取了断电措施。”
对李先生反应的河道周围树木枯死的情况,平邑县环保局称,执法人员经现场勘验发现李先生所栽种的杨树落叶属河水浸泡所致,平邑泉鑫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6月30日停产,无直接证据证明系罐头厂外排污水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