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闻发布会
胶东在线网11月14日讯(见习记者侯洪斌)14日,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1-10月份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提醒市民包括动植物在内的3大类物品禁止携带入境。
10个月检出59批危险化学品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闻发言人耿金培介绍,截至10月31日,该局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6.74万批、66.96亿美元。其中,共检出入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283批,1260万美元;截获入境邮寄及旅客携带动植物产品3294批次,发现入境发热等症状的人员108例。截获禁止入境旅客携带物3299批次。检出艾滋病3例、澳抗阳性293例、性病17例、肺结核4例、肝炎98例、其他传染病1例,其他病例6643例,预防接种7673例。
2014年1-10月份,烟台口岸共检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894批,共检出不合格59批,不合格原因主要为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不规范;进口危险品所使用的包装件未加贴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出口危险品未随附安全数据单;所使用的包装容器不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及相关标准要求等。
耿金培说:“危险公示信息不准确容易导致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等环节操作不当,造成安全隐患;而包装破损会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可能引发人体中毒和环境污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检出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检疫机构均监督并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整改。”
此外,2014年5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同意设立烟台检验检疫局烟台保税港区办事处,负责烟台保税港区和烟台国际航运服务中心的检验检疫工作,机构规格正处级,撤销烟台出口加工区办事处。目前,烟台保税港区办事处内设科室设置、工作职责调整、人员配置等工作已经全部到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大类16小项物品禁止携带入境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处处长张翔介绍,旅客入境时由于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携带了违禁物品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禁止携带的物品,一般先由检验检疫部门扣留,再作限期退运或销毁处理,目的是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禁止进境旅客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三大类,分别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和其他类产品,请旅客入境时不要携带。“普通旅客入境时携带比较多是动物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烟台检验检疫局在海港和空港口岸截获的禁止携带物中以水生动物产品、奶及奶制品、水果、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居多。”张翔说。
3大类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名单如下: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1、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2、(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3、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4、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5、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6、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7、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8、新鲜水果、蔬菜。
9、烟叶(不含烟丝)。
10、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11、有机栽培介质等。
(三)其他类
12、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13、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14、土壤
15、转基因生物材料。
16、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