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3月19日讯(记者王娜娜)近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14年度报告。去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138.1亿元,同比增长12%,提取公积金73.7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2个百分点。
2014年济南市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均上升
据了解,2014 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分别增长 6.12%、9.11%。提取住房公积金18.99万笔,共计73.7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比74.99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3.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13%,租赁住房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8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6%,其他占1.39%)。
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14年,济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76 亿元,同比下降37.8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7亿元。
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72.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13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
公积金新政:上调月缴存额 下调贷款利率 放宽贷款条件
2014年度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3900元,最低135元,分别比2013年上涨160.8元和13元。根据济南市上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467元3倍计算的2014年度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1617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均不得超过1950元;根据济南市2014年度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350元,济南市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均不得超过 67.5元。
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即5年(含)以下由4%下调为3.75%,5年以上由4.5%下调为4.25%,并于2014年11月22日执行。
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可申请贷款。2014年11月5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济住中字[2014]41号)要求,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由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改为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省内异地贷款扩展到全国范围。
提升服务:开设网上营业厅 开通公积金提取远程审批业务
在服务方面,2014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出了不少努力。比如,在公积金服务大厅增设咨询服务台;开设网上营业厅,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可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缴存基数、补缴公积金等业务;建设手机短信平台,缴存职工可免费获取个人还款提醒、催款通知及委托还款状态等信息。
简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程序,由原转出行办理账户转移业务,转入行办理账户合并业务,变更为个人账户转移合并业务均由转入行办理。
另外,在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等5个远郊区县,开通了公积金提取远程审批业务。缴存职工只需到当地银行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资料,通过远程审批系统的实时传输,实现了提取业务的实时审批、实时办结,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在建设银行天桥支行设立提取审批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入驻受理提取审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