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事局对巴拿马籍外轮实施港口国检查
一艘巴拿马籍散货船涉嫌8次将生活垃圾排放入海,被烟台海事局立案调查。外轮在提交足额担保后于2月18日放行,案件后续处理仍在进行中。
2月17日上午9点,烟台港区海事处对靠泊烟台港64号泊位的巴拿马籍“CIC PRIDE”轮开展港口国检查时,发现该轮《垃圾记录薄》记载1月14日至2月9日,连续8次将船舶生活垃圾排放入海,其中有1次是在中国管辖海域。
根据《国际防污公约》附则V修正案,自2013年1月1日起,船舶垃圾排放的基本原则由原来的“原则性许可”改变为现在的“原则性禁止”。
经调查,该轮大副承认没有认真学习国际防污公约修订内容,对新生效的垃圾分类处置程序不熟悉,仍然习惯性地按照以前的公约要求进行垃圾记载,出现了记录错误,船长和大副均矢口否认该轮将生活垃圾排放入海。
目前,烟台海事局正对该轮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外轮在提交足额担保后已被放行。(记者 鞠川江 通讯员 郝光亮)
实习编辑:运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