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除按规定报废更新车辆外,一般不安排新车购置经费。这是记者从市政协获得的信息。据悉,市发改委在答复政协委员相关提案时透露,总体上看,已具备了在上海各区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条件。
自2004年至2009年,本市先后在闵行、普陀、嘉定、青浦、松江和长宁等6个区开展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取消了区委办局、街镇的公务配车,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改革前,6个区公务车辆共计7175辆,改革后减少为1664辆,减少了76.8%;改革前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支出4.62亿元,改革后减少为2.95亿元,减少了36.1%。通过改革试点,切实降低了行政支出,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违规超编超标配车等现象。
市发改委透露,2011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新成立的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进一步规范编制管理及办理程序,重点纠正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加强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财政预算控制。对沪上各部门的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进行压缩,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除按规定报废更新车辆外,一般不安排新车购置经费。
此外,市发改委还将上海全市公务车使用管理情况在政务网和内部网上公布,进一步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严重违纪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来源:劳动报 编辑:吴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