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21日公布关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的最新方案:这一标准不仅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而且“涨幅”必须高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根据21日公布的方案,为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上海将形成保障标准调整、临时价格补贴、粮油帮困补助“三位一体”的联动措施体系。其中,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以及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幅度,必须高于上年上海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涨幅。
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5%,或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的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时,上海将向困难家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以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季度同比涨幅等作为基础,进行测算。
此外,对于城镇低保家庭中的老、弱、病、残、幼等七类对象,上海继续实行粮油帮困实物补助,每人每月发放10公斤大米、0.5公斤食糖和0.5公斤食用油。
统计显示,目前,上海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覆盖的对象合计约55万人。针对主副食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2010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多次对困难家庭发放生活补助,补助资金共计1.6亿元。
来源:新华网 编辑:吴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