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月13日消息:年过七旬的余老伯为抢购便宜鸡蛋,在超市内奔跑时不慎滑倒并将排队购物的顾阿婆撞伤,相关赔偿案件经长宁区法院审理判决,顾阿婆共获赔偿9.5万余元,其中余老伯承担六成责任,赔偿5.7万余元。
2013年9月22日早晨,71岁的余老伯到超市买菜。7点半超市开门,双手都拎着物品的余老伯快速跑向优惠价鸡蛋销售点,在快要到达排队处时突然滑摔倒在地,将正在排队的74岁的顾阿婆带倒受伤。顾阿婆被诊断为右三踝骨折,共花去医疗费51000余元。
去年9月,顾阿婆向法院起诉,要求余老伯及超市共同赔偿各项费用11万余元。法庭认为,余老伯与顾阿婆的肢体接触是导致顾阿婆受伤的主要原因,因此,酌定余老伯承担60%的赔偿责任,超市承担4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