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雾霾严重、噪声影响他人、安全存在隐患……今年春节你还会燃放烟花爆竹吗?最近上海市统计局社情民意中心通过12340电话调查专线,针对市民公共安全防范意识进行大规模调查,涉及燃放烟花爆竹、轨道交通等内容。在1830个成功样本中,超过七成市民家庭表示为了安全和避免空气污染,在春节期间不会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这显示公众的传统观点已经改变。但在可能会购买和燃放的市民中,约三成市民表示不能确定准备燃放的地点是否处于公安消防部门指定区域内。
针对调查结果,记者专门采访专家和基层干部代表,发现支持上海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专家指出,“传统习俗”并非燃放的借口,因为如今的燃放方式已经变味,并非古俗。
市民支持是立法基础
调查显示,74.5%的受访市民家庭表示春节期间不会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另有25.5%的市民家庭表示会或不确定。其中,17.5%的市民家庭表示肯定会。
“对于全面禁燃的法规,现在上海已经具有了相当的社会基础,人们对燃放危害性的认识越来越高。”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专家邹荣教授指出,1994年制定的现有条例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已经不适应燃放愈演愈烈的现状,也不适应公众对噪声、安全和环保关注的变化,上海非常有必要启动全面禁燃的立法程序。当然立法前可以先做民意调查,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同时近年来现有法规执行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可以为立法提供参考。
环境污染成为不少市民反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理由。对此,市环境科学学会大气分会副主任魏海萍表示,2013年春节期间上海“烟花霾”的形成中,每个燃放者都是污染的制造者和贡献者;当时上海没有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属于典型的人为污染日;虽然仅初一和初五两天“烟花霾”,但在全年124天污染天里,已经占到了1.6%。
调查还显示,在表示可能会购买和燃放的市民家庭中,67%的市民家庭表示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会查看销售点的许可证,但另有33%的市民家庭表示不会或不确定,其中28.5%表示肯定不会。对此,基层干部普遍建议需要在生产销售的源头上进行控制。浦东周浦镇姚桥村书记顾正清表示,对于质量差的烟花爆竹、甚至一些假冒伪劣产品,要严禁流入市场,同时春节期间的临时销售摊点尽量不要批准设立。
法规执行需要加强
虽然上海从1994年就出台地方性法规限制烟花爆竹燃放,但一方面市民对此知晓度不高,另一方面近年来这一法规执行存在种种“老大难”问题,亟待突破。调查显示,在表示可能会购买和燃放的市民家庭中,69.1%的市民家庭表示能够确定燃放地点处于公安消防部门指定区域内,但另有30.9%的市民家庭表示不能确定。
对于燃放区域问题,闵行古美七村总支书记李倩表示,从全市和基层两个层面,都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对禁燃区域心中有数。静安曹家渡街道四和花园居委会主任陈慧芳表示,目前在老城区、特别是一些通道密集的居民区内,应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处于燃放区域内的新建居民区,也可考虑增加燃放烟花爆竹点,引导居民在固定的、安全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养成良好的习惯。
邹荣表示,从处罚角度看,不管是执行现有法规,还是立法后的执行,都要突破单纯罚款的手段。仅仅是罚钱,人们燃放时准备一小笔罚款,违法成本很低,不足以消除违法状态。建议除罚款之外,可以要求因燃放造成环境破坏的人,通过清扫、修补来恢复环境,增加违法人的负担,从而减少违法状态。执法中发现难、法不责众也是近年来的问题,可以发动群众,充分依托群众力量检举违法行为,同时坚决地依法处理、严格执法。
行政手段之外的办法
“任何事情都存在隐患,现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确实越来越严重,但光靠行政手段也不能完全解决。”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陈勤建表示,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年初五迎财神,是自古就有的习俗。但古代一般是“爆竹三声迎新年”,也就是点燃竹子,象征性地响三下表达心愿,迎接新年,根本不像现在这样随意乱放。烟花方面,唐宋之后兴起,也只有官府会放,民间既没条件,也不允许随意燃放。
陈勤建指出,现今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根本不是过去的民俗,而是一种乱象。因此,从回归民俗、发扬民俗的角度出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反而应该改变,更不该成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借口。
闸北天目西街道和泰居民区总支书记王景妹表示,可以通过学校老师要求同学回家告诉父母,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到指定安全的地方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小手搀大手’、通过子女督促父母的方法非常有效,孩子的荣誉感很强,也可以从小在他们心中播下安全和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