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7日)上午,西安市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原则上通过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修订草案)》,并将报请市人大审批。据悉,即将出台的新的养犬条例将有可能提高养犬门槛,加大不规范养犬的处罚额度。
据悉,《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自1995年颁布以来,已历经两次修订,为西安市养犬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部分条款已不适应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据来自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调查数据显示,全市目前已登记和收缴的犬只数量达8万只以上,但仍然有大量犬只未被登记。检查中还发现,《条例》存在“登记门槛过低”、“处罚额度小”等不足。例如,《条例》规定在重点限制养犬区每只犬限养费500元;在一般限制养犬区每只犬限养费200元。这个数额不足以限制市民登记犬类。《条例》规定养犬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可被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公共利益,干扰他人生活工作的,罚款额度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由于处罚额度较低,使得违法成本也较低,不能有效监管。此外,《条例》规定的重点限制养犬区、一般限制养犬区范围,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这个范围已经不能适应现实情况。
昨日的常务会认为,养犬问题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慰藉孤寡老人心灵方面有着积极作用,因此推进依法文明养犬尤显重要。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西安市实际,严格审批程序,把养犬控制在一个合适范围,减少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同时要提高市民依法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王卫平)
来源:华商报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