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年内省级所有单位都要公开预、决算数据
要求地市也积极推动公开
记者:为什么这次只有10个省级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其他省级部门公开的日程表有了吗?
刘小燕:在省本级“三公”经费公布以后,我们有10个省级部门也对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向社会予以公布。之所以是这10个部门进行公开,主要是因为我省“三公”经费公开是和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同步的。2011年我省纳入部门预算公开试点的省级部门共有10个,那么,这10个部门也就必须公开“三公”经费。同时,省政府要求,今年未参与部门预算公开试点的单位,有条件的也可公开“三公”经费。
2012年,省级单位要继续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只要纳入了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就必须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细化,相关说明要更加细致,并加强历年数据的对比分析。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到3年内,除有法律规定外,我省省级所有单位都要公开预、决算数据,全面实现公共支出公开透明。今后,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将成为常态。
同时,我们要求地市比照省级做法,积极推动“三公”经费公开。
“三公”开支应为公务必须,又要最大限度地节俭
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记者:从各单位现在已经公开的“三公”经费开支数据看,您认为合理吗?
刘小燕:“三公”经费是单位履行职能职责、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成本开支的组成部分。看一个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水平是否合理,和它的“三公”支出多少有关系,但并不是绝对对应的关系,关键还是和它所承担的职责、工作的性质、任务有关。单位承担的职责越多、任务越重,“三公”经费开支相对就多了。再一个,还要看其开支是否必须,如果是因为公务需要必须开支,同时是最大限度地节俭,那么这个支出就是合理的。反之,就是不合理的。
记者:陕西省将采取哪些措施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刘小燕:公开“三公”经费只是手段,最终目的在于加强行政支出管理,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陕西省委、省政府对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经费规模特别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非常重视,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制订压减行政经费开支的具体办法。有关部门分别从加快推进公车改革、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建立健全党政干部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意见。下一步,我们将以“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健全各项资产配置标准,逐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的管理,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