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近日就“十二五”期间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财税政策出台意见,决定每年筹措不少于5亿元的专项资金,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和利用水平。
根据意见,陕西将建立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文化投入。各级财政每年新增财力不低于2%用于文化建设,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2012年陕西省财政安排5亿元文化发展基金,以后逐年增加。重点支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支持群众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为了支持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省级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艺术基金,对列入省级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给予资助,影视作品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舞台艺术作品不超过300万元,精品图书不超过100万元。
陕西省还将每年筹措不少于5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大遗址和重点文物保护,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典籍保护整理出版,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并将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建设、文物保护科研项目列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