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无法上网 退货后销售方竟失联

作者:陈永辉 来源:华商报
2017-03-16 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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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师傅网上买了部手机,因手机无法上网便选择退货,让薛师傅始料未及的是,他将手机退给销售方后,对方竟失联了,薛师傅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投诉,但货款目前仍未追回。

  商州区的薛师傅是退休工人,2016年11月29日,他在网上看中一款售价为699元的手机,遂通过手机填写了网购单,半个月后他收到快递公司送来的手机。“拿到手机后,我几次到营业厅调试手机却始终上不了网,便要求退货。”薛师傅通过发货单上留下的电话号码与销售方取得了联系,对方同意退货,并用另一个手机号码发来了退货地址。

  薛师傅说,退货地址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民治大道横岭三区4栋首层,接货人名叫李衡,他按照指定地址将手机邮寄过去,“我中途催促过退款,对方让再耐心等等,后来再打电话就打不通了。”薛师傅又联系收货单上留的那个电话,发现也打不通;重新登录之前的网购网站,网页无法打开。

  “我感觉自己受骗了,便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和龙华分局举报,但3个多月过去了,至今杳无音信。销售方明明留有地址和电话,但当地工商部门却答复说该公司不在注册地,无法查证。”薛师傅气愤地说:“我不是心疼699元钱,我认定对方是骗子,不举报的话还会有人上当。”

  3月13日,华商报记者根据薛师傅提供的发货单和短信通知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证实两个手机号码都已不存在。记者联系到深圳宝安警方,警方回复称发货地址属于龙华分局管辖,而随后联系到的龙华分局民治派出所民警则称,因为案件发生地和货款支付地点都在陕西商洛,建议当事人在当地报警,他们接到警方协查通知后可以协助调查。

  就此事,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训说,薛师傅遭遇到的可能是诈骗。根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发生地牵扯到商洛和深圳,两地警方都可进行立案调查,深圳警方有推诿嫌疑。刘陆训建议消费者,网上购物要选择正规商城。(记者 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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