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私自下套捕猎违法,刘某兄弟3人却从山西跑到宜川,在林区私下套子非法捕猎,用铁丝套得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原麝和陕西省保护动物狍子各一只,目前3人已被宜川警方刑拘。
3月4日,宜川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该县柳树村高速路口设卡,对进出县境的车辆进行例行盘查。当晚7时许,执勤的巡特警在对一辆挂晋L牌照的白色小轿车进行盘查时,发现车内乘坐的3名男子神情可疑,遂令其下车,并对车辆进行检查,经过民警检查,在该车后备箱内发现一黄色蛇皮袋及一些铁丝套子,蛇皮袋内装有两具动物尸体,见此情景现场民警立即将该车辆及车上人员全部控制。
经现场询问,车上连司机在内4人均系山西省临汾人,其中刘某等3人系亲兄弟,另一年轻男子曹某系刘某3人的外甥。据刘某交代,今年2月16日至3月4日期间,其在明知私自下套捕猎违法的情况下,纠集其两个兄弟开车从山西来到宜川,并在宜川县集义镇林区私自下设铁丝套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而其外甥曹某当日跟随其3人一同返回山西,对3人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并不知情。
经初步鉴别,两只被猎杀的动物一只为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原麝;另一只为陕西省保护动物狍子(俗称羊鹿子),3名嫌疑人对其在宜川县集义镇寿峰境内盗猎国家保护动物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目前,3人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警方刑拘,曹某因对其舅舅刘某等3人犯罪行为不知情,并未参与捕猎,被当场释放,案件已移送至宜川县森林公安分局,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记者 张林 通讯员 白彩凤)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