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委回应
按体积收费居民不增费用
本报讯(记者文静)昨天,市市政市容委高级工程师王维平表示,对居民实施垃圾计量收费是误读。所谓“垃圾按体积收费”是针对单位,居民小区以物业公司为收费对象。此举是为了鼓励物业对小区的垃圾提前做垃圾分类或者通过举办易物等活动,实现垃圾减量化。居民不需要另行缴纳垃圾处理费,该费用已经包含在物业费中。
对于居民担心是否会涨物业费,据悉,住建委等对物业收费标准有规定,物业公司不允许擅自上调居民物业费用。
居民生活垃圾如何“按体积”收?
垃圾“计量”以物业为对象
王维平强调,计量的对象是物业公司,是为了让物业提前做垃圾分类。“这样物业公司就能节省垃圾处理费用的支出,如果分类做得好,肯定是比原来少花钱。”
王维平介绍,比如人民大学,原来,不管拉走多少车垃圾,都是每月或者每年缴纳固定的垃圾处理费。实施垃圾计量收费后,少产生就少付费了。
王维平表示,学校还可采取举办跳蚤市场等活动,让学生老师把不用的东西交换,减少垃圾的产生。
会不会造成居民随意丢弃垃圾?
丢弃垃圾仍计入小区垃圾总量
王维平介绍,今年拟选一到两个居民小区试点。居民一般是每天把垃圾扔到小区的垃圾桶,然后物业人员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拉走。今后环卫部门按物业每天出多少车垃圾来计算一年要缴纳的费用。
这意味着居民无需乱丢垃圾逃避费用,因为费用按整个小区的垃圾量来测算,由物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