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大清扫”
在今年北京市各区县两会上,被“暂缓”的“清退行动”重新成为关注的焦点,尤其是拥有大量社区地下空间的东城、西城、朝阳和丰台等区政府态度非常积极。
丰台区副区长李昌安曾表示,丰台区拥有的地下空间面积总计605万平方米,为了把这笔资源利用起来,丰台区将投入2.4亿元资金用于地下空间的清理。“2.4亿元将主要用于腾空后地下空间的规范和装修、安置搬迁人员、合同补偿等,而清理后的地下空间将交给各个社区作为社区公益活动的空间,以及设置地下停车场,用于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李昌安说,“丰台区的地下空间将做到基本不住人。”
朝阳区相关部门也表示:“在清理地下空间的过程中,对不符合治安和消防规定的群租房坚决予以拆除。”
东城区城管委主任谢申则表示,东城区将对地下人防设施进行清理,并将“挤”出的空间用于地下停车场。
西城区则表示,人防工程地下室数量仍在统计中,初步方案还未经最终批复,春节后将专门研讨此项工作。同时,西城区提出未来五年疏解10万人的人口调控目标。
可是,对于房东们和“地下住户”最关心的经济赔偿问题,朝阳区民防局的相关人员解释说,只有对合法经营的承租人,才会予以赔偿。“‘人防工程’本来就不让住人的。”而且,即使是“合法承租”,赔偿金额仍是悬案。“这需要政府进行评估,等北京市统一的标准出台后才能确定。”至于散租户,朝阳区民防局目前并没有安置方案,因为“这不是民防局一个部门能够负责的”。
同时,他也提到清退地下人防工程“确实比较麻烦”,因为“地下居住者撤离后的安置情况还没有配套措施,运用行政手段关停会引发矛盾”。另一方面,“经济赔偿数额很惊人。公用人防工程租赁一般在5年左右,单位人防工程租赁期可能更长,未到期清退会牵涉巨额补偿。”
上午11点,小沈陆陆续续把行李搬运出居住了两年的地下室,然后坐在一堆行李中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地下空间类别
北京的地下空间可大致分为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和地下室三种。简单的辨别方法是,人防工程是为了战时安全掩蔽所建,因此是没有任何通风透光设施的,也不允许居住和堆放杂物。普通地下室是指与住宅楼配套的地下储藏空间。而地下室是指半地下形式的地下空间,具有通风透光设施和保暖、燃火等条件,可用于居住的。
人防工程出租:从鼓励到治理
从上世纪80年代起,北京结合地面建筑修建了大量的地下人防工程,既用于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考虑到平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平战双重功能。但很多地下人防工程都因缺少专项基金维护和专人管理而日渐破败。
为了改变地下人防工程这种脏乱差的状况,上世纪90年代,政府部门提出“以用促管,以洞养洞”的方针,鼓励使用人防工程,并收取一定使用费。当时的承租人开始利用人防工程开办地下旅馆,但数量并不多。
上世纪90年代末,随着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地下空间被利用起来。在2002年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到2004年,北京形成了人防工程出租的高峰,并逐年递增。2004年11月,北京市发布规定,利用地下空间从事旅店、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居住场所的,必须遵守治安、消防、卫生等法规,不得擅自改变空间结构,所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等。
2005年1月1日,该政策正式开始实施,但地下空间管理混乱的状况并未因此完全改变。随着地下居住人口的不断增多,地下居住者和小区居民的矛盾日益凸显。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