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近日,网上曝出浙江乐清市房管局违规操作,年仅10岁小孩子的名字出现在经济适用房申请公示名单中,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质疑。
27日晚,有人发微博曝称,23日乐清当地报纸上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其中第64个名单陈某,显示是2001年9月22日出生,年龄才10岁。根据乐清经适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8日晚10时许,乐清房管局分管副局长万永孟接受采访时解释,这次经济适用房有296套,当时通过小区报到乡镇的低收入家庭共有216户,经过多部门审核,其中68户不符合申请资格,最后148户符合资格的家庭出现在8月23日报纸的名单上。正是这份名单出现了10岁的孩子。
25日,乐清房管局接到了举报电话,调查了解到,小孩陈某的父亲因车祸去世,其本人是非农户口,妈妈是农村户口,不知道什么原因,小区以10岁的小孩陈某进行申报。
小孩所住小区乐成镇北城小区的林主任说,其实他一开始就发现了陈某所提交申购材料中存在两点不符合申购资格的情况,但是出于对“孤儿寡母”生活困难的同情,于是决定“帮助”他将材料提交上去试一试,没想到能一路“过关斩将”。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