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机关单位出了“丑闻”,担责的一律是“临时工”;工程建设出了事故,罪魁祸首往往是“老天爷”。如果事前监督无缝可钻,事后追查无懈可击,那么信口开河的卸责说辞就不可能大行其道
期待“迷雾”背后的真相
上周,“大雾”再次成为热词。连续四五天的时间里,京津、河北、山东、安徽等多个省市先后上演“大雾迷城”,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能见度小于200米的大雾。而同样被“迷雾”笼罩的,还有几起热点新闻事件。
12月5日,安徽合肥市一在建高架桥贝雷梁预压时发生倾斜致工人受伤。官方回应称是安排好的“破坏性试验”,意外是临时钢梁超负荷预压实验导致,此前已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只有1人受伤。但工人称至少有6人受伤,而医院也证实有6名工人被送到医院。疑窦丛生的信息,加上官方在对工人伤情等问题上的语焉不详,这个回应多少让人感觉有点如坠“云里雾里”。
另一起新闻同样让人有“云山雾罩”之感。据媒体报道,江西铜业集团下属的多家矿山企业多年来一直将工业废水排入乐安河,祸及下游数十万人。但矿山企业和环保部门却称:德兴早在唐宋年间就有采铜历史,污染主要是由于历代废弃采矿区产生,“现代企业不应代历史受过”。
一个自称为“破坏性试验”,一个追溯为“历史原因”,有关方面对责任的解读看似轻描淡写,但实际效果却是欲盖弥彰,贻笑大方。类似指鹿为马的滑稽解释近年来并不鲜见:某些机关单位出了“丑闻”,担责和被开除的一律是“临时工”;工程建设出了安全质量事故,罪魁祸首往往是“老天爷”;如今又出现“坍塌事故源于破坏性试验”与“污染企业代古人受过”……今后,若再出现类似问题,又会抛出怎样的“烟幕弹”,还真考验有关方面的危机处置能力和语文水平。
为何真相总会被盖上一层“迷雾”?关键在于问责机制存在漏洞。比如有关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规定不可谓不严,一旦出事,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就有可能政绩打折、经济受损,甚至还有牢狱之灾,所以便避重就轻,瞒上欺下,千方百计制造“迷雾”,企图以此混淆公众视线,平息汹涌舆论,从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事前监督无缝可钻,事后追查无懈可击,那么信口开河的卸责说辞就不可能大行其道。
日前,备受关注的PM2.5标准征求意见已结束。新标准拟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这项措施的出台无疑将有力地推动空气质量的好转。可全社会“能见度”的提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更严格可行的标准,将诸如“历史原因”、“破坏性试验”这样的现实“迷雾”一一揭开,方能纾解公众更多的疑虑和焦虑,让大家享受到更多的阳光和蓝天。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