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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一年间的喜与忧 "是否一律入刑"最具争议

2012-05-08 09:04:10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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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不均:亟待出台司法解释

醉驾不一律入刑,那么究竟哪些情形下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尴尬的是,目前尚没有一个权威、统一而具体的判断标准。

记者发现,一年来,醉驾犯罪案件量刑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比如,北京、杭州等城市,已判决的醉驾犯罪案件实刑率分别达99%和95%以上,也就是说,这些地方只有极少数的醉驾司机被处以缓刑或者免刑。

但在广州,据南方日报报道,从去年5月1日至10月10日,全市法院审结的50起醉驾案中,18人被判处缓刑,2人免于刑事处罚,适用缓刑案件占已判决案件的36%。去年第四季度,广东全省醉驾案件的缓刑与实刑之比已超过1:1。今年3月,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广东对醉驾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

另据检察日报报道,去年5月到今年2月,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办理了27起醉驾案,在已判决的25起案件中,被告人均被适用缓刑。

事实上,人们对醉驾不一律入刑的最大质疑,在于这为法官提供了自由裁量空间,尤其是缓刑、免刑判决的出现,有可能受到人情和特权干扰。这种疑虑不无道理。

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今年初在一次会议上坦言,现在确实有选择性司法、执法的情况,导致有些人逃脱处罚,降低了刑法的威慑力。

“到目前为止,醉驾在何种情形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还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判断标准,这显然是一个罪与非罪的模糊地带,需要最高法院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杜绝刑法适用的模糊性。”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的看法,也是社会各界包括一线办案法官的共同呼声。

记者获悉,最高法院正在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刘宪权表示,制定司法解释,要考虑醉酒程度、醉酒原因、醉驾的路段和次数等因素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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