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中招生计划录取结果须公示
据新华社电根据教育部1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不含择校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须向社会公示。
通知指出,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对于违规招生行为要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通知还要求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记者 王璐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