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赔偿两套方案任选一
昨天,海航提出两套补偿方案,一是内舱游客可选择一张免费的海娜号邮轮船票,二是海航旅业根据游客舱房类型的不同,给予每人2000元左右的人民币经济补偿,以弥补因为行程变更造成的损失。两套方案游客任选其一。
海航邮轮游艇公司董事长韩录海介绍,海航计划分两批次,一共出动八架飞机将滞留旅客全部接回。但由于受到航权及时刻的影响,第一架航班昨天10时许才起飞。在昨天接机现场,韩录海再次向返回的滞留旅客代表表达了歉意。
韩录海表示,海航计划昨天将所有旅客全部接回国内,但是由于有些旅客还有自己的要求,也许会坐船回国,另外济州国际机场晚上10时以后宵禁,所以海航昨天无法如期按计划将旅客全部接回,今天将继续安排飞机前往接滞留旅客。
据记者了解,虽然海航给出了两种补偿方案,但是仍有部分旅客不太满意。韩录海并没有透露这部分旅客的具体要求,但表示将继续与旅客沟通。
任何商业纠纷都不能劫持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任何商业纠纷都不能劫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包括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受尊重权等合法权益均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主张权利,要求经营者履行约定,赔偿损失。”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洪积认为,游客因无法继续旅游,不能按时回国导致的损失可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的违约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承担的只是违约责任,而侵权责任是由海航承担。”因此,游客维权可同时起诉旅行社和海航,旅行社也可以要求海航赔偿。
海航表示,沙钢船务在管辖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的情况下,通过济州法院扣留“海娜号”邮轮,导致中国游客的人身自由受限,触犯中国法律,韩国法院在没有管辖权、没有扣船依据情况下,仅凭一纸保函,对非涉案船只乃至非涉案当事人旗下资产强行进行扣押,严重侵犯中国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