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宣判3Q大战腾讯方胜诉
中国日报网2月24日电 (记者 吕冰)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下午就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即被业界称为“3Q大战”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奇虎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2013年11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北京奇虎科技公司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民事纠纷上诉案。于11月27日晚间7点结束了开庭审理环节,庭审持续了整整两天时间。
早在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奇虎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并在360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赔礼道歉。奇虎360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决腾讯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限定QQ软件用户不得和奇虎公司交易、在QQ软件中捆绑搭售安全软件产品等,并且赔偿奇虎公司经济损失1.5亿元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