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淡定”贪官:李浩基
六、最“淡定”贪官:李浩基
原任职务:广西凭祥市教育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一审被判10年有期徒刑,已提出上诉;
关键词:退款,脱身,幻想没事发生;
案情简介:
今年48岁的李浩基在2006年开始担任凭祥市教育局局长。2007年~2009年,不到3年时间里,他在该市10多所中小学的建筑工程中,先后25次收受贿赂,共计35.85万元。
凭祥市教育局副局长梁建成被调查,是李浩基落网的序幕。2009年10月,群众举报梁建成有经济问题,崇左市纪委随即找他去调查。纪委虽然还没动到李浩基,可他已苦思着“脱身”的办法。
当年10月中旬,李浩基约见了建筑老板李某,退给李某8万元现金及一张存有8万元的银行卡。他对李某说:“梁建成被纪委带走了,你给我的钱退还给你,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他企图“亡羊补牢”,却为时已晚。他退赃10多天后,崇左市纪委就对他进行“双规”。
点评:在李浩基受贿案中,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在东窗事发前,他急忙退回最后一笔受贿款16万元,幻想“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这看似“很傻很天真”的一厢情愿之举,却透露着官场的“智慧”与“淡定”,他幻想在最后时刻为自己博得“自首”情节得以轻判,然而这一如意算盘最终并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