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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公租房最多允许3人合租
2010-12-20 09:28:30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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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晨报》报道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称,《重庆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18日正式出台,规定允许3人合租公租房。

细则新增了多人合租方式,不过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允许多人合租是为了减轻承租人的经济负担。不超过3人,是为了防止租赁后成为集体宿舍不利于小区管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多人合租的可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收入限制标准与之前在网上公示的内容未作改变: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月收入不仅包括工资,而且还将计算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细则规定,公租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租房贷款利息和公租房的维护。

如果承租者出现拖欠租金,从逾期之日起,承租人将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此外,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还可按租赁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其工资收入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扣。

此外,承租人应当每2年向市公租房管理局申报住房、收入情况,未按规定申报的,视为放弃租赁住房,合同终止。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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