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促进队伍建设
权威人士指出,全国政法干警中,共产党员占70%以上。党的建设搞好了,政法队伍建设就有了根本保证。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2011年“七一”前后,中央政法委将在全国政法系统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干警,以创先争优促进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促进整个政法队伍建设。
面对国际敌对势力的西化、分化图谋,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噪音杂音,面对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面对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权威人士强调,政法机关要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历史重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的一条还是坚定理想信念。
在此背景下,今年政法系统将集中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
据了解,中央政法委将邀请一批革命前辈、党史专家、政法英模,组成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宣讲团,深入各省区市政法机关进行巡回宣讲。各级政法机关也将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瞻仰革命旧址、走访革命前辈和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对每一名政法干警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
权威人士分析说,这些活动的目的在于,让每一名政法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警、为什么当法官检察官、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使政法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从严治警为民服务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出台了一系列从严治警的规定,被称之为“铁规”、“禁令”。比如,对法官,有“五个严禁”;对检察官,有“禁酒令”、领导干部“十个严禁”;对民警,有“五条禁令”、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对律师,有“年度考核规则”、“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等,取得了社会公认的成效。
但是,有的“铁规”不铁、“禁令”不禁,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在高层看来,在加强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的同时,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确保纪律得到有效执行,尤为重要。
来自高层的要求很明确:今后,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
权威人士表示,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纾解他们的身心压力,保护好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同时,中央要求高度重视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应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群众观点再教育,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
具体来看,一是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
三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而同样重要的是,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