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济南警方查处一家夜总会。中新社发 孙海东 摄
“年年扫黄、年年泛黄”?
娱乐服务场所涉黄涉赌问题历来为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也是滋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土壤。一个“天上人间”倒下了,是否还有更多或大或小、或明或暗的“天上人间”在灯红酒绿、花枝招展?
近年来,“年年扫黄,年年泛黄”,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色情犯罪的成本太低,特别是有关部门只重视对卖淫嫖娼者的惩罚,而忽略对容许色情服务场所的业主和“保护伞”的惩罚。更有甚者,有的地方以发展经济或招商引资为名,面对涉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表示,一些藏污纳垢的娱乐服务场所,社会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已改变了过去“一阵风”、“扫荡式”扫黄,现在扫黄的特点是“深、稳、狠、准”,必须将4种人即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保护伞”绳之以法。
据介绍,公安部目前已部署各地开展了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娱乐场所基础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执法检查信息纳入其中,实现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如江苏省苏州市全面升级改造了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系统,对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实时管理,实现从登记、培训、变更、核查一条龙的过程管理,并构建了完备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数据库系统,为治安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提供了体系保证和信息基础。
为督促公安机关及民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甘肃省公安厅制定了《甘肃省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包庇、纵容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追究责任民警、派出所负责人及县(市、区)公安机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娱乐场所的规范管理上,上海市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由公安牵头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对全市所有娱乐休闲服务场所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最终实现全市娱乐休闲服务场所在进出口、主干道、停车场等重要位置视频监控的全覆盖。
各地还延伸和拓宽管理触角,把会员制、养生类、中介类等容易滋生淫秽色情的服务单位、场所纳入治安管理范畴,确保“扫黄风暴”不留死角。
自2010年6月公安部部署开展“2010严打整治行动”以来,各地娱乐服务场所内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违法犯罪活动明显收敛。据统计,全国涉黄违法犯罪案件2010年10月同比下降18.4%。其中北京市去年前10个月涉及卖淫嫖娼警情较2008年同期下降幅度达56%。
2010年年底,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的“娱乐服务场所严格治安管理、打击非法活动、保障健康经营工作会议”上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将建立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并加大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日常巡查力度,切实防止涉黄违法犯罪出现反弹,同时加强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对失足者教育转化、正当就业培训等活动。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邓京荆